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紛爭,自2009年起,每年的雙11已經成為全民“買買買”的購物狂歡節,而作為電商領域的競爭對手,近年來,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下稱京東公司)與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阿里巴巴公司)之間圍繞“雙十一”的糾紛也時有發生,甚***被業界稱為京東公司與阿里巴巴公司之間的“雙十一”商標大戰。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又受理了一起原告京東公司訴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第三人為阿里巴巴公司的針對“雙十一”商標的商標權撤銷復審行政糾紛案。
01
雙11未到“雙十一”糾紛已來……
據了解,阿里巴巴公司于2011年11月1日在第35類廣告等服務上申請注冊了第10136470號“雙十一”商標(下稱訴爭商標,詳情見下圖)。從中國商標網進行查詢,該商標是阿里巴巴zui早提交的“雙十一”商標之一。
京東公司認為在 2015 年 11 月 13 日*** 2018 年 11 月 12 日期間(簡稱指定期間),阿里巴巴公司未對涉案“雙十一”商標進行真實、有效的商業使用,故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連續三年未使用撤銷申請。
國家知識產權局經審查認為阿里巴巴公司提交的證據足以證明其對“雙十一”商標進行了真實、有效的使用,決定對其予以維持。
京東公司對該決定不服,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復審。國家知識產權局經復審審查認為,阿里巴巴公司提交的證據可以證明在指定期間內,其通過設置活動規則、官方微博的宣傳,以及其它媒體對雙十一相關晚會及成交額的報道等,對“雙十一”商標進行了一定使用,使得相關公眾可以通過前述方式知曉阿里巴巴公司的購物促銷活動,并通過其與相關品牌的合作、宣傳,對商品產生購買***,***終進行購物,訴爭的“雙十一”商標起到了為品牌合作方進行廣告宣傳、替其產品進行推銷的作用,故可以認定阿里巴巴公司的“雙十一”商標于指定期間內在“廣告;為零售目的在通訊媒體上展示商品;替他人推銷”服務上進行了真實的商業使用,在前述服務上的注冊予以維持。
而阿里巴巴公司提交的證據并未體現訴爭商標在“商業管理輔助;商業信息;為消費者提供商業信息和建議(消費者建議機構);組織商業或廣告交易會;計算機數據庫信息分類;會計;尋找贊助”服務上的使用,故訴爭商標在前述服務上的注冊應予撤銷。
京東公司對該決定不服,于法定期限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
02
多年“雙十一”商標爭奪戰
眾所周知,圍繞“雙十一”相關商標,京東和阿里巴巴已經展開過多次紛爭!
2011年,阿里巴巴開始陸續布局了大量“雙十一”相關商標。2013年和2014年,京東注冊了多個“京東雙十一”“雙11”“11.11”系列商標。
之后2014年“雙11大戰”前夕,阿里巴巴突然宣布其為“雙十一”商標的權利人,受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企業和個人的使用行為都構成侵權。由此,京東與眾多網購平臺與阿里展開口水戰,“雙十一”商標爭奪戰的序幕正式拉開。
2014年之后,阿里巴巴陸續對京東的多件“雙十一”相關商標提起無效宣告請求,從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看到,多次糾紛以京東商標被無效而結束。
其中要數2017年的***為轟動,2017年,阿里巴巴對京東第15566477號35類、第15566498號38類、第15566750號38類、第13543909號35類、第15566606號41類“雙11”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之后,京東上述五個商標被宣告無效,京東不服該決定,繼而上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阿里巴巴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這次紛爭由京東對阿里巴巴提起撤銷申請,這是京東與阿里兩家互聯網電商巨頭之間的又一次商標互搏,也許也是京東對多次商標被無效狀況作出的對策。
03
為何“雙十一”商標之爭如此激烈?
一方面對于電商平臺來說,雙十一電商節是不能缺席的,每年雙十一活動成交額不斷攀升,電商之間的比拼也尤為激烈,因此獲得“雙十一”商標***關重要;另一方面,關于“雙十一”的相關商標,兩家電商平臺公司都有注冊和涉及?;谠撋虡颂N藏的巨大價值再加上商標注冊存在同名不同類不同主體的情況,糾紛也就不可避免了!
商標在小格局上是區分商標和服務來源的標志,在大格局上涉及企業的發展戰略,因此,商標對企業發展的作用是巨大了!就“雙十一”而言,無論哪家電商平臺都會開展雙十一營銷,因此商標也就必不可少!這就告訴我們:企業應在日常經營中積極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確保維護好品牌商標權益,以保障企業的長久發展!